2013年8月,格林納達政府正式通過“2013年第15號法案——《格林納達投資公民法》;同年9月2日該法案正式生效;根據(jù)法案規(guī)定,申請人作出政府的認可的投資后,則申請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均可申請獲得格林納達的公民身份。
格林納達護照移民投資方式:
l 向國家轉(zhuǎn)型基金(NTF)捐款,至少15萬美金;
l 投資政府指定的、金額在35萬美金以上的房產(chǎn)項目5年;
l 2019年3月18日,格林納達移民局官方發(fā)布“2019年第六號法案”,允許旅游住宿業(yè)已批準項目的開發(fā)商向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出售每個單元,每個申請人的購買價格不低于220,000美元,并持有5年。
格林納達護照移民申請條件
主申請人:
1. 年滿18周歲;
2. 無犯罪記錄;
3. 通過必要的體檢;
4. 通過背景調(diào)查;
5. 完成法案要求的投資;
附屬申請人:
1. 主申請人的配偶;
2. 主申或其配偶的18周歲以下的子女;
3. 主申或其配偶的18周歲至30周歲的全日制在讀、經(jīng)濟不獨立的子女;
4. 主申請人或其配偶年滿18歲身體上或精神上的不健全,
5. 并與主申一同居住、由主申全權撫養(yǎng)的子女;
6. 主申請人或其配偶55歲以上的、并與主申一同居住、由主申全權贍養(yǎng)的父母或祖父母,主申的未婚、無子女的兄弟姐妹。
格林納達護照移民申請流程(全程約3-6個月)
格林納達護照移民文件清單
1. 護照公證書;
2. 身份證公證書,如適用;
3. 出生證明公證書;
4. 結婚證或離婚證公證書,如適用;
5. 銀行資信證明原件;
6. 資金來源證明(僅12個月的銀行流水、存款證明等);
7. 個人誠信推薦信(由律師或注冊會計師出具);
8. 個人簡歷;
9. 現(xiàn)居地址證明;
10. 地產(chǎn)投資銷售和購買協(xié)議;
11. 無犯罪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