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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提瓜和巴布達投資移民政策解讀
2021/01/27
安提瓜與巴布達于2013年設立投資入籍計劃,此舉旨在通過吸引高素質投資者為本國帶來大量投資、發(fā)展本國的經濟,這些投資者繼而獲得機會申請成為該國公民。 投資入籍部門(CIU)由安提瓜和巴布達總理閣下和政府機關設立并負責處理所有的投資入籍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申請過程。
安提瓜和巴布達投資移民申請條件
1. 主申請人年滿18周歲;
2. 提供無犯罪記錄;
3. 滿足政府要求的投資條件(三選一):
l 向政府捐款10萬美金起;
l 購買40萬美元以上房產;
l 投資40萬美元以上獲批商業(yè)項目。
安提瓜和巴布達投資移民申請流程(全程約5-8個月)
1. 收集資料,并翻譯公證等;
2. 律師完成資料審核,遞交移民申請;
3. 移民局下發(fā)原則性批復;
4. 完成投資;
5. 獲得公民紙和護照。
安提瓜和巴布達投資移民資料清單
1. 申請表;
2. 照片和簽名認證;
3. 身份證公證;
4. 護照公證(首頁信息頁和簽名尾頁);
5. 體檢表(AB3表),包括艾滋病病毒測試的原始結果(所有申請人都要求做艾滋病病毒測試,包括兒童)。艾滋病病毒測試的結果不能超過3個月;
6. 每人8張近6個月之內拍攝的護照尺寸的白底彩色照片;
7. 完整的出生證原件或公證;
8. 無犯罪公證;
9. 曾用名公證;
10. 投資確認/國家發(fā)展基金第三方保管協(xié)議;
11. 專業(yè)人員證明信原件,有效期在遞交申請前的6個月以內;
12. 銀行證明信原件(國際認可銀行),有效期在遞交申請前的6個月以內;
13. 證明居住地址的文件的原件,有效期在遞交申請前3個月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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